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夏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防范舌尖上的风险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8-07-17随着气温的升高,各种病原微生物容易滋生繁殖,食物中毒进入易发、高发、突发期。为进一步加强夏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崇川区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精神,通过开展夏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
针对高温季节食品消费特点和食品安全薄弱环节及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此次专项整治以三“重”为切入点。重点区域:旅游景区附近区域和沿景区线路、城市综合体、车站周边区域、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其周边地段等;重点单位:供餐人数大于500人的集体食堂,托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等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点附近区域和沿景区线路、车站周边区域的中小餐饮服务单位,各类夜市大排档、烧烤店等;重点品种:熟食(卤制品、蒸煮食品等)、凉拌即食食品、生鲜肉品和水产品(含龙虾)、乳制品(包括鲜奶、酸奶等)、豆制品(包括豆腐、腐竹、豆皮、凉粉等)、饮料(包括自制饮料、鲜榨果蔬汁饮料等)、烧烤食品等夏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较为突出的食品品种。
执法人员采取突击检查、联合检查、专项抽检、明察暗访等形式,做好夏季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切实落实监管责任,严防夏季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检查过程中,重点检查各相关单位是否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并公示,从业人员是否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食品及原料库存物品中是否有超过保质期、霉变生虫、感官性状异常等情况的食品,食品进货索证验收、存放是否符合要求;食品加工、操作过程卫生状况及餐(饮)具消毒设施使用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逐一分析产生原因,坚决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结果及时进行复查;对于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隐患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在检查的同时,向餐饮服务单位宣贯《食品安全法》,督促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从而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鼓励和支持食品经营者根据《市政府关于实施全市中小餐饮食品安全规范提升工程的意见》文件精神,按照标准改造提升,提高餐饮供给质量。
截至目前,已检查各类餐饮单位500余家,对其中无证经营、使用不合格食品、使用无标签及标签不符合规定食品的7家违法餐饮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对23家存在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等问题的餐饮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